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 明诚 公告编号:临 2025-001 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开发区法院”)驳
回游建鸣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当代文体”)违规担保的诉讼请求,后续不排除公司仍被上诉的风险。
一、前期违规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73 号),就公司发现的违规担保事项进行了说明。
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收到开发区法院发来的《传票》[(2024)鄂 0192
民初 11798 号]、《起诉状》等法律文件。游建鸣已对其与公司的违规担保一案向开发区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公告编号:临 2024-107 号)
近日,公司收到开发区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鄂 0192 民初 11798
号],其主要内容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未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上市公司主张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游建鸣作为当代文体的股东、董事,明知根据当代文体公司章程规定提
供对外担保应当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而案涉《说明》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难以认定游建鸣取得案涉《说明》为善意。当代文体据此主张《说明》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及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故对游建鸣主张当代文体向其赔偿损失 374,911.89 元,开发区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游建鸣认为案涉《说明》是基于自身利益关系的单方允诺或债务加入行为。对此开发区法院认为,退言之,即便认定案涉《说明》为单方允诺或债务加入,但与保证责任相比,单方允诺或债务加入的责任负担更重,现行法律规定虽未对上市公司单方允诺或债务加入作出明确规定,但根据“举轻以明重”的法律解释方法,当代文体在出具《说明》时仍应经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游建鸣取得案涉《说明》难谓善意,其诉讼请求亦不能得到支持。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第六百八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九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游建鸣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6,924 元,由游建鸣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开发区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完成破产重整工作,且经查阅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相关民事裁定书,公司存在的 7 项违规担保的债权申报并未获得确认。公司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及其关联方或债务承接方已向公司出具了书面承诺函,承诺以无条件豁免与上市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等额的公司对当代集团及其关联方或债务承接方的债务的方式,解决公司的违规担保问题。
截至目前,除武汉当代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武汉麦合文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当代明诚足球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已解除,襄阳市鸿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武汉雨石矿业有限公司违规担保事项涉及仲裁外,上海迹寻科技有限公司、游建鸣违规担保诉讼事项已被法院驳回,但后续不排除仍被诉讼
或仲裁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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