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2 日
目 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3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5审议议案: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9 月 12 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五)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视频会议室(衢州)
(七)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介绍到会嘉宾,宣布会议开始。
(二)股东大会秘书处宣布大会议事规则。
(三)通过大会监票人、计票人。
(四)审议大会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23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五)股东发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对大会议案逐项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统计表决票数。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大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条 大会特设秘书处,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会务。
第二条 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公司董事会以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为原则,依据《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三条 2024 年 9 月 9 日在册股东必须到秘书处指定的地方凭股东账户卡、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核准股东身份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享有大会的发言权、表决权。
第四条 在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所持股份以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
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第五条 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事先向秘书处登
记,明确发言的主题。
第六条 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质询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发言顺序按代表股数多的在先、登记在先的先发言的原则办理。
(二)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其所代表的股份数额。
(三)股东发言应言简意赅,时间控制在五分钟内。
(四)董事会、监事会回答股东每个提问的时间控制在五分钟内。
(五)在报告股东大会议案和股东大会表决时,不进行大会发言。
(六)股东未登记发言而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同意。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股东之后。
(七)每位股东发言最多安排两次,第二次发言须经过大会主持人同意。
(八)股东的发言不得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董事会尚未形成决议的内容。对与公司或股东大会审议内容无关的质询或提问,董事会有权拒绝回答。
(九)公司由董事长、总经理或董事会、监事会委派代表回答股东提出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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