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4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02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03 号)批准,公司向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 426,660,142 股股份、向联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42,489,116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95,645,53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向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股票数量为 199,896,694 股,发行价格为 19.36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869,999,995.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7,119,999.97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42,879,995.87 元。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17]第 01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更加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拟在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存放募集资金,并与相关银行及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 专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元) 备注
号
1 联美量子股份有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0334210102000008691 831,918,028.93 已经开立的募
限公司 司沈阳分行营业部 集资金账户
2 联美量子股份有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0110100102000045047 999,840,207.23 已经开立的募
限公司 司沈阳分行营业部 集资金账户
3 联美量子股份有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0880020102000028543 807,550,493.65 已经开立的募
限公司 司沈阳分行营业部 集资金账户
4 联美量子股份有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 602101020000000351 0.00 已销户
限公司 司石家庄分行
5 山东菏泽福林热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0334210102000011042 11,000,444.73 已经开立的募
力科技有限公司 司沈阳市滨河支行 集资金账户
6 联美量子股份有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9550880031245300176 24,867.16 已经开立的募
限公司 司上海分行 集资金账户
7 联美量子股份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22140100100089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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