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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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68 股票简称:武汉控股 编号:临 2017—038 号
债券代码:122340 债券简称:14 武控 01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4 武控 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39
回售简称:武控回售
回售价格:100 元/张
回售申报日:2017 年 10 月 9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1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7 年 11 月 6 日(2017 年 11 月 5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特别提示:
1、根据《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
债券存续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两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在本
期债券的第 3 年末,公司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25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
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 4.95%。
2、根据《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4 武控 01,代码:122340)的
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7 年 11 月 6 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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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3、“14 武控 01”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回售申报日(2017 年 10 月
9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1 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4 武控 01”债券申报回售。
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
于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决定。
4、“14 武控 01”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
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5、本次回售等同于“14 武控 01”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2017 年 11 月 6 日),以 100 元/张的价格卖出“14 武控 01”债券。请“14 武控 01”
债券持有人慎重作出是否申报回售的决策。
6、本公告仅对“14 武控 01”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
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4 武控 01”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细信息,
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7、回售资金发放日指本公司向有效申报回售的“14 武控 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
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14 武控 01”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7 年 11 月 6
日)。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含义如下:
发行人、本公司 指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14 武
控 01
指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回售 指
“14 武控 01”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4 武控 01”债券
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7 年 11 月 6 日)按面值回售给
本公司
回售申报日
指
“14 武控 01”债券持有人可以申报回售之日,为 2017 年 10 月 9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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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日 指
“14 武控 01”的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5 日。若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5 年至 2017 年每年
的 11 月 5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回售资金发放日 指
本公司向有效申报回售的“14 武控 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之日,即“14 武控 01”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7 年 11 月 6 日)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14 武控 01”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4 武控 01(122340)。
3、发行总额:6.5 亿元。
4、票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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