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定襄县能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2023 年度-2024 年 10 月
目 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3
二、 资产负债表 1-2
三、 利润表 3
四、 现金流量 表 4
五、 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 5-6
六、 财务报表 附注 7-38
委托单位 :太原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 :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886690
网真号 址:http://www.Reanda.com
定襄县能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4 年 10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定襄县能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法定代表人为张福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921MA0KP10W6K,
企业地址为山西省忻州定襄县神山乡崔家庄工业园。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
币,公司章程约定以货币形式一次性缴纳出资,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注册
资本金尚未实缴。
本公司属于风力发电行业,经营范围包含:电力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建筑施工和建设工程:风力发电建筑工程,场地准备活动;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母公司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重工”),最终控制方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财务报表及附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
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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