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3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二)宣读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推举会议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宣读、审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调整的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六)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股东代表和监事点票、监票、汇总
(八)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结果
(九)与会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记录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订本次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证券管理部负责办理本次大会召开期间的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为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参会人员应当经公司证券管理部确认参会资格后方能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和干扰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识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处理。
五、公司聘请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调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调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4年1月4日至2025年1月3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24年7月4日下发了《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171号),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向上交所报送了《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1日在上交所披露的临2024-15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调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发行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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