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3 15:31:38 股吧网页版
国中水务: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4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4-02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持续优化经营、改善治理,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稳步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和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是具备全国范围内投资运营能力的水务环保企业。2023年,“十四五”规划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三个年头,是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向美丽中国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党中央、国务院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及水污染防治都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对环保行业的扶持与监管力度空前,治理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经营,本着结构优化和降本增效的原则,对现有产业和资产进行升级。同时继续围绕“十四五”国家重点发展战略,积极向新能源、绿色品牌健康食品、环保新材料、节能新工艺、智能产业等领域布局发展,搜寻有孵化价值的新工艺新技术或优质资产。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权益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分享经营发展成果。2018 年 8 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结合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首次实施回购。2019 年 7 月,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以集中竞价形式回购公司股份 40,154,0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3%。

2022 年下半年,因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监管政策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为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 40,154,025 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总股本由 1,653,935,128 股变更为 1,613,781,103 股。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4-022

2024 年,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在全力推动提升经营质量和价值创造能力的基础上,结合战略规划和运营实际,统筹好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动态平衡,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提振投资者长期投资信心,引导公司价值合理回归。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4 年,公司将继续以高质量信息披露为核心,通过多渠道沟通,更好地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公司将不断完善以投资者需求为核心的信息披露机制,确保信息披露的深度、广度与准确性,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并持续优化其质量和透明度。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坚持及时、公平、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持续加强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努力促进各方对公司业务及行业整体发展的了解,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巩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四、坚持规范运作,持续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管理项目,按照上市公司要求检查全公司业务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对公司重点业务,如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管理业务,财务报告业务等重要公司业务流程进行风险检查。同时,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尽职尽责,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相关部门以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也将持续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保持着密切沟通,积极关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发布的相关培训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