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2024-059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
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二、 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
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
人提供任何资助,但是,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
1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 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 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
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
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
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
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三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
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
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 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
应的表决权; 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
或者质询; 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
2 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 (五)查阅、复制本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
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 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
议、监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