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24 年 11 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厦门市人民政府以厦府〖1998〗综 069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1999年 3月 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2300 万股,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社会公众股,于1999年 5 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ANGHAI PROSOLAR RESOURCES DEVELOPMENT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 1388号 3楼 A,邮政编码:20131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5,373,0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研制高科技、高质量产品,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公司目标,确保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并获得最佳投资效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矿业投资,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为厦门特贸有限公司、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长农鳗业有限公司、厦门杏苑养殖有限公司、厦门海洋三所科技开发公司。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25,373,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25,373,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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