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编号:临2024-045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1 元/股(含);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存在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则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可能存在因相关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
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系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因此本次回购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8,000 万元~16,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0.01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799.20 万股~1,598.40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
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71%~1.43%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2718797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社会公众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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