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派斯林
股票代码:6002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 7691 号 7 号楼 14 层 15 层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 7691 号 7 号楼 15 层 1518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1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派斯林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派斯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派斯林、上市公司、公司 指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控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控集团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上市公司股份,导致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降至 5%
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控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 7691 号 7 号楼 14 层 15 层
法定代表人 王晓强
注册资本 20.71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55636239XX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期限 2010 年 6 月 21 日至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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