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1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 2024-043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方监管协议》:《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08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8,993,89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8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82,299,962.4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0,442,541.0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71,857,421.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到账,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 01005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募集资金的规
范使用以及募投项目的有序实施,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关事项。
近日,公司因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保荐人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
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万元)
中国光大银行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 北京太平路支 35650180803166889 87,375.70
有限公司
行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㈠签订主体
甲方: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㈡主要内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5650180803166889,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太平路支行,
截止 2024 年 8 月 15 日,专户余额为 87,375.70 万元。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设备升级改造及非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理 100 万台废旧家电处理能力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仓储物流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87,375.70 万元。
2、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乙方、丙方。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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