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第三章 股 份...... 5
第一节股份发行...... 5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
第四节股份转让......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第一节股东...... 9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第四节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14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第五章 董事会...... 22
第一节董事...... 22
第二节 董事会...... 26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 31
第四节独立董事...... 3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第七章 监事会...... 36
第一节监事...... 36
第二节监事会...... 3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8
第二节内部审计...... 42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2
第九章 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 42
第十章 信息披露及通知和公告...... 43
第一节信息披露...... 43
第二节通知...... 44
第三节公告...... 44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5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5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7
第十三章 附 则...... 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经山东省烟台市体改委烟体改字【1993】44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 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新进行规范,经山东省体改委鲁体改函字【1997】35 号文确认,并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股字【1997】29 号文批准,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700001802416。
第三条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司于 1999 年 9 月 10 日,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500 万股,于 1999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NANSHAN ALUMINIUM CORPORATION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龙口市
邮政编码:26570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613,670,848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优质产品占领市场,拓宽经营渠道,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尽力使公司股东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第十三条 公司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保障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得到公平对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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