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1 17:19:40 股吧网页版
南山铝业: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3 名独立董事
参加了会议,经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方玉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认为:

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关联交易,相关服务内容的定价符合公司当地实际情况,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针对《关于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2025年度综合服务
协议附表”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认为:

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关联交易,相关服务内容的定价符合公司当地实际情况,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针对《预计2025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PT.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与
齐力铝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认为:

2025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与齐力铝业有限公
司预计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由签订的《氧化铝销售合同》确定,该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符合国际定价惯例及公司当地实际情况,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针对《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认为:

2025年度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由双方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确定,交易内容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针对《关于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认为:

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针对《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认为:

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报告期内,我们及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金融法规的情形,未发现财务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运营合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方玉峰、梁仕念、季猛
2024 年 12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