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 B 股 编号:临 2024-067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厂房及设备租赁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支持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航空发动机维修项目落地,根据协议安排,海口市国有企业海口市空港航空发动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航发工程公司”)出资建设航空发动机维修厂房并采购发动机维修设备,出租给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口美兰空港吉耐斯航空发动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吉耐斯”)用于生产经营。现海口吉耐斯拟与空港航发工程公司签署厂房、设备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15 年,租赁期间累计租金总额不超过18.39 亿元人民币,按季度支付,平均每年支付租金约 1.23 亿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购买资产,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租赁期内厂房及设备产权归空港航发工程公司所有,如后续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股权交易或资产交易购买前述厂房和设备,相关主体将另行签署交易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
股子公司签署厂房及设备租赁协议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租赁的航空发动机维修厂房及发动机维修设备,是海口吉耐斯运营的基
础设施,通过租赁获取生产经营场地和设备,可极大缓解海口吉耐斯前期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的压力,有利于海口吉耐斯快速形成生产运营能力,从而进一步完善海航控股维修产业链,降低公司发动机维修成本,也有助于公司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 交易背景
2020 年 8 月,海航控股、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海口市建工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及海南海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资产”)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约定共同出资设立海口吉耐斯,注册资本为 2.25亿元人民币,其中海航控股持股 60%、建工集团持股 35.56%、海控资产持股 4.44%,主要经营范围为飞机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修理、维护等业务。
《合资经营合同》签订时,航空运输市场处于低谷时期,公司出于降低项目投资资金压力的考虑,希望合作方出资建设厂房及采购设备用于项目投产。海口市政府积极支持市场稀缺的发动机维修项目落地海口,由海口市国有企业建工集团负责设立建设公司(空港航发工程公司),由该公司投资建设厂房、采购维修设备并租赁给海口吉耐斯用于发动机维修项目生产运营。以上安排在《合资经营合同》中进行了约定。
2. 交易的基本内容
海口吉耐斯拟按照《合资经营合同》的上述约定,与空港航发工程公司签署租赁协议,租入航空发动机维修厂房及发动机维修设备,租赁期限为 15 年,租赁期间累计租金总额不超过 18.39 亿元人民币,租金按季度支付,平均每年支付租金约 1.23 亿元人民币。
(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
项交易时,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企业名称:海口市空港航空发动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江东临空经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1号
(三)法定代表人:陈廷帮
(四)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五)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民用航空维修技术培训; 民用航空器维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国营贸易管 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 项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交通设施维修; 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航空运 营支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 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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