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1-03-02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
暨召开200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01年2月28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召开第三届第六次董事会议,会议采取传真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重组中国新华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航)的报告
(一)中国新华航空公司的基本情况:
新华航于1992年8月正式成立,是以航空客货运输为主业的国有企业,为神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全资子公司,总部设于北京,运营基地分别设在首都机场和天津滨海机场。公司现有9架波音737飞机,员工1200余人,下辖天津、深圳两个子公司,已开通自北京、天津、深圳始发至国内40多个城市的近50条航线,形成年飞行1万多个航班、运送旅客130多万人次、总周转量1.4亿吨公里、运输收入近11亿元的运营规模。
(二)重组方案:
海南航空拟与神华集团和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共同出资对新华航实施重组,将目前的新华航重组为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
重组后的新华航注册资本18.3亿元,公司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不发生变化。海南航空、神华集团、海航集团为股东,各方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1、海南航空拟以实物资产及部分现金出资,主要包括:
以经海南普诚华通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的飞机等实物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为海普华评报字(2001)第010号文,评估基准日为2001年1月31日)作价8.077亿元和现金1.256亿元作为出资,2项出资合计9.333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1%。
2、神华集团出资7.3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0%。神华集团出资主要包括:
(1)以神华集团对新华航5.82亿元的债权转为出资;
(2)以0.5亿元现金作为出资;
(3)以原新华航净资产作价1亿元作为出资。
3、海航集团出资1.647亿元现金,占注册资本的9%。
海航集团为本公司股东,其法定代表人陈峰先生同时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海航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目的及意义:
海南航空重组新华航,将借助资本运营的手段,迅速扩大航空企业的资产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优化海南航空的航线分布,完成战略性的全国布局,拓宽发展空间。
二、公司定于2001年4月3日召开的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200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01年4月3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海口市海秀路29号海航发展大厦四楼会议厅
(二)会议议题关于重组中国新华航空公司的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01年3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3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3月20日)或持授权委托书的股东代表均可参加会议。
(四)登记事项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股东持股权有效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股权有效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持股权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于2001年3月26日至3月29日上午8:30—下午18:00到海航发展大厦十二楼证券业务部进行登记,传真及信函登记经我司确认后有效。
(五)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海秀路29号海航发展大厦
联系电话:0898-6722714
传真:0898-6748191
邮政编码:570206
(六)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出席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表股权:万股股
权证号(证券帐号户):
委托人: 出席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