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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9 15:30:58 股吧网页版
凌钢股份: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0


China Chengxin International Credit Rating Co.,Ltd.

[2024]475

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钢股份”或“公司”)及其目前存续债券“凌钢转债”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评级工作。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发布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7%
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
进展提示性公告》称,2024 年 10 月 10 日,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朝阳市国资委”)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签署《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之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无偿划转协议》”)。根据《无偿划转协议》,朝阳市国资委将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其持有的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7%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划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收到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告知函:鞍钢集
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批复,同意本次划转。

本次划转前,朝阳市国资委持有凌钢集团 41%股权,鞍钢集团持有凌钢集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 2 号银河 SOHO5 号楼

邮编:100010 电话:(8610)6642 8877 传真:(8610)6642 6100

Building 5, Galaxy SOHO, No.2 Nanzhuganhutong,ChaoyangmenneiAvenue,

Dongcheng District,Beijing, 100010

团 49%股权,同时辽宁省财政厅持有凌钢集团 10%股权并将对应表决权委托朝阳市国资委行使,朝阳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划转完成后,鞍钢集团将持有凌钢集团 56%股权,成为凌钢集团控股股东,并将通过凌钢集团间接控股公司1。公司控股股东保持不变仍为凌钢集团,实际控制人将由朝阳市国资委变更为鞍钢集团。

中诚信国际认为,鞍钢集团很强的资源储备和行业竞争实力有望在发展定位、产业运营、外部融资等方面给公司带来有力支持,且本次股权划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助于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本次划转事项未对凌钢股份信用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本次划转事项对公司的战略定位、治理结构、业务经营发展和股东支持的影响,并及时评估上述事项可能对公司整体信用状况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1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凌钢集团持有公司 36.97%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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