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铜峰电子”)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铜峰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0 号)核准,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7,306,59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98.2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662,855.9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7,337,142.30 元。2023 年 8 月 14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210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 34,550.00 28,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 计 46,550.00 40,000.00
根据预案,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
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优先顺序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
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
置换。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已全部完
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可予以结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截至2024年12月26日,
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节余募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实际投 预计尚需支 利息收益 集资金金额
号 项目名称 资金额(1) 入金额(2) 付尾款(3) (扣除手 (5)=(1)-
续费)(4)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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