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从证监会上次问函中,其实上交所更加关注的是合并之后如何保证中小股东的利益,而现在的股价一直在下跌,收购的进展应当且理当披露,是否就上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已补齐,已经有中小股东对咱们收购提出质疑,应该积极回复投资者的信息。在不违反规则下提振信心。
万通发展: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会根据进展情况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一切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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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4-11-19 1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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