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6 18:35:30 股吧网页版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7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9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 2024年 11月 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
100 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杨金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主持会议,董事徐诗玥女士,独立董事陈道峰先生和龚行楚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3.43%股份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中恒集团的资产结构,公司拟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转让公司直接持有莱美药业的股份。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公司直接持有莱美药业247,426,06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占莱美药业总股本的23.43%),若本次股份公开征集转让完成,可能导致莱美药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提交中恒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能否取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以公开征集
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3.43%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9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四)10:00 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 100
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4-10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