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4-015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对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
评估和分析。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并依据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项目 本期金额(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381.87
(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12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214.52
(损失以“-”号填列)
合计 -2,170.47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3 年度计提坏账损失共计 2,384.99 万元:①应收票据计提坏账损失 46.71 万元;②应收账款计提
坏账损失 2,335.16 万元,其中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公司应收芜湖市开恒金属材料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恒金属公司”)1,971.42 万元,本期经公司多次催收,开恒金属公司逾期未偿还,公司已诉至安徽省芜湖经济技
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采取司法途径催收款项,并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取得胜诉的
生效判决,但开恒金属公司仍未支付,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强制执行发现开恒金属公司无可供执行资产,款项预计难以收回。据此,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进行全额单项计提坏账损失 1,971.42 万元(其中 2022 年度已计提
19.78 万元,2023 年度补计提 1,951.64 万元);③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 3.12
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转回存货跌价损失 214.52 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3 年度确认减值准备合计 2,170.47 万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
-2,170.47 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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