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4-028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宋志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
个行权期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宋志刚先生、王生先生和张龙先生作为本次激励对象回避了表决。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到,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 24,650,000 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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