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公告编号:2024-053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主体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宋志刚先生持有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股份 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658%;董事、总经理王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550%;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550%;副总经理胡基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550%;副总经理邢维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32%。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长宋志刚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200,000 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 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664%。
2)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总经理王生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700,000 股公
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 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88%。
3)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700,000 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 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88%。
4)因个人资金需求,副总经理胡基荣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700,000 股公司股
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 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88%。
5)因个人资金需求,副总经理邢维松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50,000 股公司股
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 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83%。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
变动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在此减持期间如
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收到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股份计划告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级管
宋志刚 4,800,000 0.2658% 其他方式取得:4,800,000 股
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
王生 2,800,000 0.1550% 其他方式取得:2,800,000 股
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
张龙 2,800,000 0.1550% 其他方式取得:2,800,000 股
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
胡基荣 2,800,000 0.1550% 其他方式取得:2,800,000 股
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
邢维松 600,000 0.0332% 其他方式取得:600,000 股
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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