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新疆淖毛湖矿区马朗一号煤矿项目
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下发的《关于新疆淖毛湖矿区马朗一号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现将批复要点内容公告如下:
“一、为推进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同意建设新疆淖毛湖矿区马朗一号煤矿项目。项目单位为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三、马朗一号煤矿开采方式为露井联采。本次核准露天部分建设规模 1000万吨/年,其中,常规产能 800 万吨/年、储备产能 200 万吨/年。项目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工业场地位于矿田东部。剥离采用单斗-卡车工艺,采煤采用单斗-卡车-半移动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开采工艺。煤炭洗选采用智能干
选等工艺。双回路电源分别引自白石湖 110 千伏变电站 35 千伏侧和 110 千伏侧。
四、项目单位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采取节能措施,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耗能指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项目建设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智能化要求建设。项目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保证煤矿建设生产安全。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单位要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等。
五、项目按 1000 万吨/年进行煤矿产能公告。项目单位要严格履行产能置换承诺。项目为产能储备煤矿,日常要合理配备人员并科学安排采剥接续,提前做好应急生产的准备,快速释放储备产能等。”
公司将会严格根据核准批复要求,积极推进该项目的整体建设及开采,加速释放优质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煤炭稳产保供能力,及早产出经济效益,为公司贡献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将会持续根据马朗一号煤矿的整体建设进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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