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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7 19:12:43 股吧网页版
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大宗商品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5
个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并发表事前审核认可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日常性经营范围内所发生的常规业务,切实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额度预计合理,定价政策、结算等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了保障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融资所需,能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三、大宗商品套期保值额度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 2025 年大宗商品套期保值额度业务将不以投机为目的,旨在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抵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不会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意公司2025 年度大宗商品套期保值额度预计事项。

四、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满足其阶段
性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其业务有效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财务资助,且有等额资产作为反担保,实际业务风险整体可控,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五、核销部分应收款项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核销公司部分应收账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事项。
独立董事: 谭 学 蔡镇疆
甄卫军 高 丽
二○二五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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