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31 18:19:36 股吧网页版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1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档案管理制度

文号 DHGF-1J-HB-003

关联父项文号(如有) -

版次 A.1

管理部门 综合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12-31 实施日期 2025-01-01

历次修改记载

序号 时间 修改内容

1 2024-12-31 首次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服务,降低未按要求将档案材料归档造成档案缺失,无法提供利用和参考的风险,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如确有必要,应在本制度原则下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条 概念范围

(一)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各单位在生产、经营运作、管理、投融资、工程建设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本公司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二)档案管理是指对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利用、编研等各项业务环节。

(三)档案工作是指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咨询服务等各项档案管理职能以及档案管理的各项业务。

(四)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管理和责任分摊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公司综合办公室为档案集中管理归口部门,各业务部门对各自档案具有归集、保管的责任。

第三条 档案的分类

公司档案基本分类包括公司工商档案资料、发文文书、会议资料、资质证件、制度文档、财务档案、合同档案、内部流程资料、信息披露资料等。具体细分类目参见《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归档要求》。

第四条 档案的形式

(一)实物形式资料

1、文本型档案,指以书面、纸质形式为载体的档案,主要包括合同文本、
制度原件、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函件资料、有关部门告知及惩处文件等。

2、证照许可类档案,包括使用权证、权属证明、证件等。

3、印鉴类档案,包括印章、印鉴等。

4、存储载体类档案,包括录像带、录音带、光盘、U 盘、移动硬盘等。

5、其他类档案,包括荣誉奖章、

(二)电子形式资料

主要包括电子文档、音频文件、影像文件、电子函件等。

第二章 档案管理机构及管理权限

第五条 档案管理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对行政管理相关档案的归档和保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归档要求》;负责根据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求,组织开展相关档案业务培训;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开展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财务档案(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的具体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三)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档案(会议议案以及决议资料、培训资料、公司高管档案以及工作底稿等)的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四)内审部。负责内审档案(内审工作报告、内审工作底稿等)的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五)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档案(劳动合同、人员档案、任免资料等)的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六)投资发展部。负责投资档案(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推进档案、批复文件等)的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七)资产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购置、使用、调拨、报废等业务及重
要合同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八)资金信贷部。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借款相关融资资料及相关合同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九)各业务部门。负责各项业务档案(业务合同、组织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的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十)各分、子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上述公司部门的职责进行相关档案的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并接受公司综合办公室的监督与管理。

与财务相关的档案文件,由分、子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进行归档;与劳动人事相关的档案文件,由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进行归档;与业务相关的档案文件由各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