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2、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1、公司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南京分行办理总额19,95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为续期担保(以具体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为准),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 89,13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2、公司为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徐州奎山支行办理总额2,00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为续期担保(以具体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为准),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 13,597.00 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方式。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195,104.99 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17%,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195,049.99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55.00 万元。
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55.00 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徐州蓝天商业大厦提供担保 55.00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
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一、公司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 19,950.00 万
元的最高额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续期担保(以具体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营销”)的经营发展,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联合营销在江苏银行南京分行的 19,95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 年 9 月 14 日,公
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 42,0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三年。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 年 9 月 15 日,公
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 40,0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三年。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联合营销提供最高额担保额度 52,0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为联合营销累计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 134,000.00 万元(其中 42,000.00
万元担保额度将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到期)。公司为联合营销在江苏银行南京分行办
理总额 19,95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为续期担保(以具体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为准),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 89,130.00 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 12 号北区二层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祝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照相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机械、电子设备、汽车、汽车配件、劳保用品、家具用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陶瓷制品、水暖器材、日用杂品、土畜产品、科技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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