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8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继续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内继续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综合授信、结算等金融业务,其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2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50亿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内继续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综合授信、结算等金融业务。其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信银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下同),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50亿元。
二、关联人介绍
1、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0725E
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注册资本:人民币48,934,796,573元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信银行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银行资产总额为90,524.84亿元、负债总额为83,178.09亿元、净资产为7,346.7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1.88%。2023年1-12月,中信银行实现营业收入2,058.96亿元、净利润680.62亿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信银行资产总额为92,592.47亿元、负债总额为84,292.95亿元、净资产为8,299.5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1.04%。2024年1-9月,中信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622.10亿元、净利润525.31亿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信银行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中信银行为
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信银行业务开展正常,经营和效益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信银行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票据承兑、贴现、结算等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1、存款服务
(1)公司在中信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在中信银行的存款遵循存取自由原则,存款形式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
(2)公司在中信银行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原则上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2、综合授信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中信银行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中信银行提供的综合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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