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水利”“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93 号)同意注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作为钱江水利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及《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6,450,118 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确定方式为: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含中国水务认购股数,对于不足1 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且不超过 148,258,218 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及最终发行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66,630,837 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48,258,218股),且发行数量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
发行底价为 7.6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与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发行人律师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严格按照《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72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4.74%。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1,020,898.64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650,266.1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2,370,632.4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6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号
1 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657,709 145,255,222.48 18
2 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6,880,733 59,999,991.76 6
序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号
管理(海南)有限公司-国调
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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