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1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3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6: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张钦昱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羚锐制药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并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张钦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其未有公司股份。张钦昱先生简历如下:
张钦昱,1985 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经济法学硕士、经济法学博士,美国纽约大学(NYU)法学院LL.M.。兼任北京市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检察院“检校合作专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专家智库”委员,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公益调解员,北交所专家,中国中小企业法治人才库入库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张钦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张钦昱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新县将军路666号羚锐制药会议室
2、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羚锐制药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羚锐制药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3
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同日披露的《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张钦昱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对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做出了明确同意的表决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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