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600301 股票简称:华锡有色 编号:2024-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
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年度生产经营、项目如期投建以及还本付息等资金需求,同时适当做好授信额度储备,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包含但不限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银行保函、银行保理、开立信用证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授信单位协商确定)。各银行具体新增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 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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