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环境”或“上市公司”)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瀚蓝环境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核查期间(简称“核查期间”或“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6 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止,即自 2024
年 1 月 7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
二、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母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交易对方臻达发展及其主要负责人;
(五)交易标的及其主要负责人;
(六)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七)其他知悉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八)以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岁的成年子女。
三、核查期间相关主体买卖瀚蓝环境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存在买卖情形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说明与承诺,在核查期间,核查范围内的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核查范围内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期末
序 交易时间 累计买 累计卖 持股
号 姓名 身份 /期间 入股份 出股份 情况 备注
(股) (股) (股
)
1 梁虹 瀚蓝环境独立董 2024.1.8- 0 24,000 0
事李侃童的母亲 6.27
2 陈寒 瀚蓝环境办公室 2024.1.15 1,000 0 3,700
行政副总经理
瀚蓝环境社会责
3 钟嘉文 任部高级经理钟 2024.2.7 3,100 0 3,100
艳婷的配偶
广东南海控股集 2024.5.13
4 肖文钊 团有限公司金融 -5.14 2,100 2,100 0
投资部副经理
期末
序 交易时间 累计买 累计卖 持股
号 姓名 身份 /期间 入股份 出股份 情况 备注
(股)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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