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本数)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83 元/股(不超过董事局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将结合公司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局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董事局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局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或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认购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法定期限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董事局收到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提交的《关于提
议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华发股份关于公司
董事局主席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华发股份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10/18,由董事局主席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30,000 万元~6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9.83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0,505,460 万股~61,010,919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
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1.11%~2.22%
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913721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公司股东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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