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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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 临 2024-004
关于调整“受让沭阳县中心医院有限公司股权”
之部分付款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医疗”)
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2021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 决议通过, 并购沭
阳县中心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院公司”),计划出资 7,000 万元对“医
院公司” 进行增资,再出资 14,42O 万元受让“医院公司” 原股东李会林等
47 名自然人(系核心管理团队及骨干医生团队)、 沭阳治益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沭阳汉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部分存量股权(约
定分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通过上述受让及增资, “ 均瑶医疗” 合计出资
21,420 万元,获得“医院公司” 51%的股权。截止目前, “均瑶医疗” 完成
7,000 万元的增资以及 3,028.20 万元首期股权转让款(主要用于代扣代缴原
股东涉及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 的支付,“医院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完成股权变更, “均瑶医疗” 成为“医院公司” 控股股东, 截至目
前, 剩余两期股转款尚未支付。随着三年疫情而造成的一些特殊性客观因素,
以及市场环境变化及双方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原并购协议中的部分付款条
款约定已不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 并会对后续该并购项目的良序推进和稳定
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需要对该部分付款条款进行相应调整。涉及调整
的主要是原第二期 5,623.80 万元股权转让款涉及的付款条款、原第三期
5,768 万元股权转让款涉及的付款条款。
本次调整涉及的受让股权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未发现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根据相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该受让股权事项以及本次调整部分付款
条款事项,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股权受让交易进展概况
1、本次股权受让交易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均瑶医疗”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董事会” 决议通过, 并购“医院公司”,计划出资 7,000 万元对“医院公
司” 进行增资,再出资 14,42O 万元受让“医院公司” 原股东部分存量股权(约
定分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通过上述受让及增资,“均瑶医疗” 合计出资 21,420
万元,获得“医院公司” 51%的股权。根据签署的相关协议安排,“均瑶医疗”已
于 2021 年 6 月完成 7,000 万元的增资以及 3,028.20 万元首期股权转让款(主要
用于代扣代缴原股东涉及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的支付,“医院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完成股权变更, “均瑶医疗” 成为“医院公司” 控股股东,
截至目前, 剩余两期股转款尚未支付。2
其中,第二期付款须达成的核心条款完成情况如下:
付款前提 完成情况
51%股权转让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已完成
医院清偿所有员工及外部人士借款债务 已完成
土地完成转出让手续,土地使用性质为“医卫”用地,
容积率不低于 1.5
未完成
2、履约进展迟滞的原因
上述土地出让手续尚未完成的主要原因如下:
(1) 受三年疫情而造成的一些特殊性客观因素, 土地出让程序进展较为缓
慢, 始终未能如期完成相关土地出让手续;
(2)在上述程序较长延迟期间, 土地出让相关政策未定,也带来相关土地
出让成本的协商、 估算困难。
3、履约进展迟滞带来的影响
因上述因素,造成该项并购的相关后续履约进程较双方计划预期出现大幅延
后, 已延续三年再未进一步推进后续的受让股权款支付,事实上首期付款基本用
于代扣代缴原股东涉及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原股东三年来始终未实
现自身股权权益的兑现而对本次股权转让产生较大疑虑,既不利于标的之原股东
暨核心管理团队和骨干医生团队的稳定和长远建设,也不利于现有业务的稳固和
未来的可持续稳健发展。
4、 目前推进履约进展的措施
为进一步加快双方履约进展,以保障团队的凝聚力建设和“医院公司” 的稳
健发展,经过“均瑶医疗”和“医院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沟通和政府大力协调,
2024 年 2 月,沭阳县土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相关会议,并下发会议纪要,明确:
由于医院经营性质变更,医院土地由划拨转出让,出让方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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