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代码:600328
2024 年 12 月 30 日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604 会议
室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到会股东、股东代表人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三)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实际控制人延长规范和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2.01 董事候选人:王吉锁
(五)推选监票人(股东代表、律师、监事各一名)。
(六)现场出席股东对提交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休会,表决统计(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八)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4 年 12 月 30 日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 料 之 一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延长规范和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
履行期限的议案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化工”、“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集团”)《关于规范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中盐集团拟延长规范和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履行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规范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
2019 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控制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红四方”)在纯碱业务、烧碱业务、氯化铵业务、合成氨业务方面存在部分销售区域重合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就其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作出如下承诺:
“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要求,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本公司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将本着对上市公司有利的原则,解决与上市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二)除现有业务外,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上市公司及其下属控股企业,下同)不会主动新增与上市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
(三)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可能与兰太实业产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优先将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提供给兰太实业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的商业机会具备转移给兰太实业的条件。如果兰太实业放弃上述新
业务的商业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可以自行经营有关的新业务;
(四)在纯碱、氯化铵、合成氨及烧碱业务方面,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在特定区域内存在一定程度的业务重合。为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对于本公司实际控制的未上市的从事纯碱、氯化铵、合成氨及烧碱业务的企业,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日后五年内,在中盐红四方或中盐红四方相关业务、资产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具体条件详见第(五)点)后,本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注入、出售、委托经营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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