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1 18:42:34 股吧网页版
白云山: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2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4-07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以下简称“白云山制药总厂”)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头孢克洛干混悬剂和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一)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药品通用名称: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通知书编号:2024B04987

受理号:CYHB2350499

剂型:干混悬剂

规格:0.125g(按C15H14CIN3O4S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26552024

上市许可持有人:(1)名称: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2)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88号

生产企业:(1)名称: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2)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88号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122

申请内容:1、仿制药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评价;2、制剂处方中的辅料变更;3、制剂处方生产工艺变更;4、注册标准变更,包括有关物质;5、完成BE试验,等效。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同意本品以下变更:1、变更处方工艺;2、修订质量标准。

(二)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药品通用名称: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通知书编号:2024B04835

受理号:CYHB2350910

剂型:注射剂

规格:1.5g(按 CHNOS 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25492024

上市许可持有人:(1)名称: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2)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 88 号

生产企业:(1)名称: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2)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 88 号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064980

申请内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时申请:1、变更药品质量标准(含变更贮藏条件和有效期);2、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 号)、《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 年第 100 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 年第 62 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时同意以下变更:1、变更药品质量标准(含变更贮藏条件和有效期);2、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一)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白云山制药总厂头孢克洛干混悬剂于 2011 年 3 月在国内正式上市,
并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一致性评价申请,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获得受理。

头孢克洛是β-内酰胺类抗生素,属于第二代头孢菌素类药物,具有广谱抗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的作用,主要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目前头孢克洛干混悬剂的主要生产销售厂家还包括亿腾医药(苏州)有限公司、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等。根据米内网数据,2023 年头孢克洛干混悬剂在国内公立医院和城市零售药店的销售额分别为人民币 13,212 万元和人民币 27,239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白云山制药总厂在头孢克洛干混悬剂研发项目上已投入研发费用合计约人民币 525.11 万元(未审计)。2023 年度白云山制
药总厂该药品的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1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