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此 乃 要 件 请 即 处 理
如 阁下对本通函的任何地方或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的持牌证券交易商或注册证券机构、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如 阁下已售出或转让名下全部本公司的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授权委托书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持牌证券交易商、注册证券机构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1) 建议补选执行董事;
(2) 建议补选监事;
及
(3)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本封面页所用词汇与本通函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3页至第6页。本公司谨定於2025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时正假座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之通告载於本通函的第11页至第14页。
无论 阁下是否打算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阁下均须尽快根据随上述通告附奉的授权委托书上所印备的指示填妥及交回授权委托书,且无论如何不得迟於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交回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就H股股东而言)。填妥及交回授权委托书後, 阁下仍可按意愿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
2024年12月27日
目 录
页次
释义 ...... 1
董事会函件...... 3
附录一 - 有关李小军先生的资料 ...... 7
附录二 - 有关刘漤女士的资料 ...... 9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 11
– i –
释 义
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以下词语具有下列涵义:
「A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内资股,其
於上交所上市并以人民币计价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本公司的董事会
「本公司」 指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及A股分别在香港联交所
及上交所上市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控股股东」 指 如香港上市规则所界定者
「董事」 指 本公司的董事
「临时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定於2025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之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包括其任何续会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外资股,其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并以港元计价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交所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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