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2-09-17
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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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02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9月1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62,4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寇卫平先生主持,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选举冯东明先生、寇卫平先生、陈江先生、毕才寿先生、巴吾东先生、周振学先生、盛杰民先生、陈建国先生、黄新女士等九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盛杰民先生、陈建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与上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相同。(简历详见2002年8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该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冯东明先生:同意62,49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寇卫平先生:同意62,49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陈江先生:同意62,49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毕才寿先生:同意62,49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巴吾东先生:同意62,49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周振学先生:同意62,49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盛杰民先生:同意62,49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陈建国先生:同意62,49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黄新女士:同意62,49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吕超先生、曹定贵先生、邓放女士、牛坦女士为公司股东监事,与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魏玉明先生、李煊先生、王乐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简历详见2002年8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股东监事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吕超先生:同意62,49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曹定贵先生:同意62,49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邓放女士:同意62,49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牛坦女士:同意62,49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生产销售……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修改为:“生产销售装饰、装修材料、实木家具、聚脂家具及配套产品,木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对销贸易、转口贸易、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场地出租。”
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的经营范围向有关审批、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同意62,49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康莹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法律意见书;
4、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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