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均未完成业绩承诺 毅炜投资被要求责令改正
来源:新京报
12月25日,江西证监局发布公告,对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炜投资”)、卢郁炜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据了解,2020年12月,毅炜投资与国旅联合签订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线中视)股权收购协议,根据收购协议约定,毅炜投资作为交易对手方,承诺新线中视2020年-2022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80万元、3650万元和3650万元,累计承诺净利润为9480万元。
根据国旅联合公告,2020年-2022年新线中视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027.14万元、785.08万元和459.81万元,三年均未完成业绩承诺。累计实现净利润3272.03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35%。按协议约定及测算,毅炜投资作为业绩承诺方应向国旅联合支付业绩补偿款4408.91万元。
截至目前,毅炜投资尚有3700.4万元业绩承诺款未付。该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承诺》第十五条所规定的违反承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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