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新材”或“公司”,原名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2023 年 8 月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创新新材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67号),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32,594,23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1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99.85 元 ,扣除本次发行发生的相关中介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57,956.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042,043.64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4日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16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CQAA1B025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3年8月2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4年6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更广泛覆盖下游客户,充分满足不同区域客户的需求,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后,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部分转移至内蒙实施,增加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创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工业园C区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增加配套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9月25日上市公司、内蒙古创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扣除发行相关的中 已投入金额 投资进 账户余额( 项目达到预
募投项目名称 介费后拟投入募集 (万元) 度 万元) 定可使用状
资金(万元) 态日期
年产80万吨高
强高韧铝合金 69,112.72 49,715.45 71.93% 19,743.22 2024年12月
材料项目(二期
)
扣除发行相关的中 已投入金额 投资进 账户余额( 项目达到预
募投项目名称 介费后拟投入募集 (万元) 度 万元) 定可使用状
资金(万元) 态日期
年产120万吨轻
质高强铝合金 78,985.96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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