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传媒”或“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彭中天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彭中天的女儿彭某潞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上交所公告截图
上交所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查明的有关事实,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彭中天任中文传媒独立董事,彭某潞系彭中天女儿。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11月2日,“彭某潞”证券账户累计买入“中文传媒”股票122,900股,成交金额1,701,591元;累计卖出“中文传媒”股票122,900股,成交金额1,791,251元。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公司独立董事彭中天的女儿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4.1条、第3.4.11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规定期限内,彭中天回复无异议。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3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彭中天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此前,江西证监局在11月27日对彭中天对给予了警告并处以100000元的罚款。
中文传媒10月31日发布三季度业绩公告称,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约67.52亿元,同比减少4.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28亿元,同比减少41.86%。中文传媒在调研活动中称,公司三季度业绩下滑主要受所得税费用增加、教辅图书收入下降以及利息收入下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