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 汉马 编号:临 2024-140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4 月 19 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上市公司”或“汉马科技”)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零部件”)、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电子”)分别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马鞍山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皖 05 破申 25 号、(2024)皖 05
破申 24 号、(2024)皖 05 破申 23 号、(2024)皖 05 破申 22 号《民事裁定书》
和(2024)皖 05 破 6 号、(2024)皖 05 破 5 号、(2024)皖 05 破 4 号、(2024)
皖 05 破 3 号《决定书》,法院裁定受理上述四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 时 30 分采取网络形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召开,完成了既定议题,并对《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财产管理方案》
进行表决。2024 年 6 月 20 日下午 17 时,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
福马电子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期限届满,已获得表决通过。
●2024 年 11 月 8 日,汉马科技及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芜湖福马”)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皖 05 破申 21 号、(2024)皖
05 破申 26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皖 05 破 10 号、(2024)皖 05 破 11 号
《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芜湖福马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及召开债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债权人应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前向管
理人申报债权,汉马科技、芜湖福马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9 时 30 分采取网络形式召开。
●根据法院于2024年11月22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2024)
皖 05 破 6 号之一、(2024)皖 05 破 5 号之一、(2024)皖 05 破 4 号之一、(2024)
皖 05 破 3 号之一《公告》,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的第二
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召开,会议形式为网络会议。管
理人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向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发送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
债权人会议通知,说明了参会的具体方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债权人会议召开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及召开形式
上市公司、芜湖福马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及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
部件、福马电子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9 时 30 分通过全国
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二、债权人会议参会方式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以及债权人会议有序召开,请债权人务必于会议召开 3 日前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卢律师、夏律师;联系电话:0555-8323026、0555-8323005、15955539930、13955589925;联系邮箱:hmkjglr_zqsb@163.com;联系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
区梅山路 1000 号集团办公楼 3 楼 305 室),沟通参加网络会议事宜。债权人在
2024 年 12 月 10 日之前,会收到债权人网络会议平台发送的参会账号和密码短
信,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
为确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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