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汉马 编号:临2024-138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时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利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本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基于“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设立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1、本次《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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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3、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贾守先先生、顾书琴女士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二、审议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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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有利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贾守先先生、顾书琴女士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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