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二)14:00 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二)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 1000 号)
现场会议股东大会主持人:董事长范现军先生
现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主持人:公司管理人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管理人、律师和公司有关人员。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会议规则。
四、审议议案。
1、审议《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报告人:公司管理人)
2、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周树祥先生)
3、审议《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周树祥先生)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周树祥先生)
五、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审议议案文件并进行大会发言。
六、董事会秘书宣读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现场投票表决办法及推选确定计票、监票工作人员。
七、大会进行现场投票表决,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暂时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九、复会,监票人员宣读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决议;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会议规则
为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特制订如下会议规则:
一、本公司及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设秘书处,具体负责有关大会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公司董事会及管理人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股东必须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大会发言,必须于会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登记表”,由大会秘书处按持股数排序依次安排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及姓名,并按言简意赅的原则阐述观点和建议。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
七、本次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的第 1 项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本公司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在大会进行过程当中如有意外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及管理人有权作出紧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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