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 汉马 编号:临 2024-144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4 月 19 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上市公司”或“汉马科技”)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零部件”)、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电子”)分别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法院”)送达的(2024)皖 05 破申 25 号、(2024)皖 05 破申 24 号、(2024)
皖 05 破申 23 号、(2024)皖 05 破申 22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4)皖 05 破 6
号、(2024)皖 05 破 5 号、(2024)皖 05 破 4 号、(2024)皖 05 破 3 号《决定
书》,法院裁定受理上述四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2024 年 11 月 8 日,汉马科技及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芜湖福马”)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皖 05 破申 21 号、(2024)皖
05 破申 26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皖 05 破 10 号、(2024)皖 05 破 11 号
《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芜湖福马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上市公司、芜湖福马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及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
零部件、福马电子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 时 30 分采取
网络形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完成了既定议题,并分别表决通过了上市公司及五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现将会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上市公司、芜湖福马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及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
部件、福马电子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 时 30 分以网络
会议的形式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如下:
1、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2、管理人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3、管理人作债权申报与审查工作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4、管理人作财产状况报告;
5、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分别作工作情况说明;
6、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7、管理人介绍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内容;
8、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列席会议的人员包括管理人代表、债权人会议主席代表、重整审计评估机构代表、债务人代表及职工代表等。
二、 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分别审议了上市公司及五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会议表决采取线下书面和线上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
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截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15 时表决期
限届满,各表决组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汉马科技
出席汉马科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共计 351家,普通债权总额为 3,766,224,021.70 元。
结合线下书面和线上网络表决的统计情况,共有 336 家债权人表决同意《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人数的 95.73%,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3,531,733,798.92 元,占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 93.77%,超过三分之二。
(二)华菱汽车
1.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出席华菱汽车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人共计 7 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840,428,883.37 元。
结合线下书面和线上网络表决的统计情况,共有 7 家债权人表决同意《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人数的 100%,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840,428,883.37 元,占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的 100%,超过三分之二。
2.普通债权组
出席华菱汽车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共计1,038家,普通债权总额为 2,325,601,210.94 元。
结合线下书面和线上网络表决的统计情况,共有 97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