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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2 17:15:09 股吧网页版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3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4-03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 1.8 元现金红利(含税)调整为每 10 股派
1.828 元现金红利(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日披露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8),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完成回购,已实
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74,797,682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769,205,771 股,鉴于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74,797,682 股后,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694,408,089 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
本为769,205,771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 64,083,370股,即以705,122,401 股为基数计算,每 10 股派 1.8 元现金红利(含税),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922,032.18 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0)。

二、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88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76 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3-058)。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完成回购,已实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数量为 74,797,682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披露的《广
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769,205,771 股,鉴于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74,797,682 股后,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694,408,089 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说明

A 股每 10 股派 1.8 元现金红利(含税)调整为每 10 股派 1.828 元现金红利
(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126,922,032.18÷(769,205,771-74,797,682)≈0.1828 元(含税);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0.1828×(769,205,771-74,797,682)≈126,937,798.67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由于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后利润分配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1.828 元(含税),利润
分配总额为 126,937,798.67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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