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7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2024-05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365 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3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若前述人员未来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计划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法定期限内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可能存在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9/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9/3
预计回购金额 1.5 亿元~2.365 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4.3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488 万股~5,500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4.54%~7.15%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4030616
注: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488 万股至 5,500 万股,约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
总股本(769,205,771 股)的 4.54%至 7.15%,约占公司总股本(注销前次回购股份 74,797,682股后总股本 694,408,089 股)的 5.02%至 7.92%。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前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
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建立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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