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6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审核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出具《关
于同意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9 号),同意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源”“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动力源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动力源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及《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
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交易。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发行期首日为2024年10月21日。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年 10 月 21 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发行底价为3.14元/股。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追加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14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00%。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四)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59,554,140 股,发行规模为186,999,999.60 元,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9 号)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五)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振亚先生在内的 9 名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对象具体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何振亚 2,710,191 8,509,999.74 18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487,264 61,190,008.96 6
3 张宇 9,554,140 29,999,999.60 6
4 李天虹 7,961,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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