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笑天)
2023年度,本人作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诚信与勤勉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公正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刘笑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自动化工程师。现任深圳市优尼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部门经理。曾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辽宁国际自动化有限公司自动化工程师、台湾研华科技销售工程师、艾默生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软件事业部销售经理、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软件解决方案业务发展经理、优集(中国)有限公司数字化制造事业部副总裁、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数字化服务部总监、阿里巴巴YunOS 事业群 IOT 基础设施部总监、浙江阿里巴巴机器人有限公司CEO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董事会会议
姓名 报告期内 以通讯方 股东大会
应参加会 亲自出席 式参加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会议
议次数 数
刘笑天 7 7 0 0 0 2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召开董事会7次,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2023年召开的2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会议,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2次会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阅工作完成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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