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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7 16:39:08 股吧网页版
小商品城: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8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 2025-002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义乌购拟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以货币资金的方式为被资助人提供委托贷款 4,800 万元,期限自借款实
际发放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5 日,年化利率 5.5%;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提高义乌购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义乌
购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义乌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义乌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与伊厦成都国际商贸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商贸城”或“被资助人”)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约定义乌购通过该行以货币资金的方式为被资助人提供委托贷款 4,800 万元,期
限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5 日,年化利率 5.5%,用于被资助人日常
经营。被资助人提供其所持有成都国际商贸城1号楼写字楼对本次交易进行担保。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
有关部门批准。

(三)交易目的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提高义乌购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义乌购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伊厦成都国际商贸城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604786677

成立时间:2007 年 5 月 10 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聚霞路 1 号

主要办公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聚霞路 333 号

法定代表人:寿建鸿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市场开发;市场经营管理;市场配套服务;仓储服务;物业管理;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商品的批发和零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网上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饰品的生产加工;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市场开发;市场经营管理;市场配套服务;仓储服务;物业管理
主要股东:寿建鸿持股 96%、朱文荣持股 4%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3.81 亿元,负债总额
42.11 亿元,资产净额 61.70 亿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3.21 亿元,净利润 0.30
亿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03.74 亿元,负债总额 40.53 亿元,资
产净额 63.21 亿元,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50 亿元,净利润 1.51 亿元。

(二)资信情况

被资助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被资助人为义乌购的参股股东,公司持有义乌购 51%的股份,被资助人持有义
乌购 24%的股份。公司与被资助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义乌购于 2022 年向被资助人提供了 4,800 万元的财务资助,目前,该笔财务
资助款已按时归还义乌购。

三、协议主要内容

委托人:浙江义乌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托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借款人:伊厦成都国际商贸城股份有限公司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借款金额:4,800 万元

2、借款用途:日常经营

3、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5 日

4、借款利率:按照固定利率计息,年化利率 5.5%,借款期限内借款利率不变
5、计息方式:按日计息

6、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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